古羅馬時期,當時的人用一種叫『Amphorea』的雙柄陶罐來儲存和運輸葡萄酒,雖然當時已出現燒制玻璃瓶的工藝,但由於技術原因,當時的玻璃瓶非常脆弱,加之制作成本昂貴,所以並沒有應用於葡萄酒行業。
在古老的農業社會,各項技術的發展較為緩慢,一直到17世紀,歐洲人創造出可以燒煤的『高爐』,玻璃制作工藝得到很大的改善且成本降低,當時已經可以燒制出堅固耐用的玻璃瓶,漸漸地玻璃瓶被應用於葡萄酒行業。
17-19世紀期間,玻璃瓶裝葡萄酒在歐洲市場上已屢見不鮮,但奇怪的是,當時的政府法律規定:葡萄酒莊園和酒商不允許把葡萄酒裝在玻璃酒瓶裡出售,必須是以散裝酒的形式賣給消費者。
因此,當時的葡萄酒消費者購買葡萄酒時,會在現場拿著一個空玻璃瓶,等待酒商把酒從酒桶裡舀出來裝到瓶子裡,再封上橡木塞。
這一法規出臺的原因與當時的玻璃瓶制作工藝有關,由於當時沒有機械化吹瓶技術,所有玻璃瓶都是人工吹制,而瓶子大小都靠玻璃工人的肺活量來決定,通常介於650ml-850ml之間,這就意味著葡萄酒瓶沒有一個標準的規格。
為了避免酒莊和酒商故意用小玻璃瓶『揩油』,所以法律不得不規定,酒商必須當著消費者的面用一個標準的容器量過酒後,再裝進容量不一的玻璃瓶中。
第一次工業革命晚期《1821年》,英國率先研發出了機械磨具化玻璃生產,給標準化酒瓶大小提供了可能。
於是,各個葡萄酒產區和酒商紛紛開始在650ml-850ml這個大小之間選擇一個固定大小的玻璃瓶,並在瓶子上標註容量。
由於波爾多產區大多使用225L的橡木桶釀酒,所以選用了750ml作為酒瓶容量標準,因為這樣1個橡木桶剛好裝300瓶酒。
其他產區最開始則采用了不同的容量標準,比如勃艮第和香檳產區選擇了800ml作為酒瓶容量標準,博若萊采用500ml。
法國1855年巴黎世界博覽會之後,波爾多葡萄酒聞名於世,其他國家/地區的葡萄酒釀造者紛紛開始模仿波爾多的釀酒技術,包括使用波爾多制式的225L橡木桶,因此750ml的酒瓶被廣泛使用。
20世紀70年代期間,美國和歐盟相繼出臺法律規定:容量在500ml和1L之間的葡萄酒,必須使用750ml容量的瓶子《法國汝拉黃酒除外》。
在美國和歐盟的影響下,750ml的葡萄酒瓶最終成為了國際通用的標準酒瓶。
品酒師推薦
2011波爾多莊園特釀幹紅葡萄酒
類型:幹紅葡萄酒
級別:法定產區AOC
產區:波爾多
凈含量:750ml
究竟含量:12.5%
波爾多莊園特釀幹紅葡萄酒產自世界紅酒之都波爾多,其因為出產優質葡萄酒而文明。
色澤呈明亮的深寶石紅,略帶紫色光芒。
具有濃鬱的果香,木香,香草香,烘烤幹果香以及復雜的甘草的香料香氣,酒體均勻,細致,高雅單寧堅實,回味悠長
——2011波爾多莊園特釀幹紅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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