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2月3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佈關於2805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67號》。
據通告,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幹、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飲料、嬰幼兒配方食品等30類食品2805批次樣品。
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777批次,不合格樣品28批次。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梁平區梁山街道魯班路才輝超市銷售的、標稱北京利百加食品有限公司授權虞城縣廣利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喜《酥性餅幹》,經成都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發現,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虞城縣廣利達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復檢;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二》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山灣店銷售的、標稱雲南東昌農林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高原純香菜籽油,經成都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發現,其中酸值《KOH》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雲南東昌農林產品開發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復檢;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三》榮昌區清江鎮時代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桂林慶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人參枸杞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潼南區渝家客生活超市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重慶市綦江區菜園子農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六》重慶市銅梁區巴川街道半月路153號《二小農貿市場》74號攤位羅蘭英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七》豐都縣田記高粱酒坊生產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八》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渝北區黃龍路分公司銷售的黃花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九》渝北區紐玩輕享西餐廳使用的杯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北碚區華雲超市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一》豐都縣楓香峽白酒坊生產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二》九龍坡區喜唐雲帆樓餐飲店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三》巴南區渝發糧油副食經營部銷售的幹山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十四》渝北區覓串餐飲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五》重慶嘿嘟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華融分店使用的盤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六》璧山區丁家街道楊中平食品店銷售的生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七》江津區劉生松麒食品超市銷售的幹木耳,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八》江津區山岔溝魚莊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九》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新興商業有限責任公司狀元樓店銷售的、標稱天津市鴻祿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高碑店市溢香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醬,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兩江新區劉把頭餐飲店銷售的小米辣,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一》重慶市萬盛經開區全意餐飲店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二》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秀山縣渝秀大道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四川戀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大刀肉味《調味面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三》九龍坡區佳誼惠生鮮超市銷售的散裝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十四》豐都縣武平鎮術洋酒坊生產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五》重慶市銅梁區大廟鎮農貿市場謝增蘭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六》九龍坡區樂獻彩超市銷售的黑芝麻《散裝》,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二十七》重慶市永川區板橋鎮建新街曾憲密銷售的芹菜,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八》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臥龍西路分公司銷售的鮮鴨蛋,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並進行整改。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docx
附件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