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2022年第13期不合格食品抽檢通告。
其中,鄭州一煙酒商行銷售的1批次高粱酒,抽檢發現酒精度不達標,後經基層局調查,該高粱酒涉嫌假冒。
通告顯示,銷售這批次高粱酒的是鄭州市管城區東偉煙酒商行《位於管城區金城街菜市場22號》,產品標稱生產地址是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向塘鎮丁坊村,標明產品酒精度為60℃,生產日期為2020年5月23日。
經河南海瑞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抽檢,發現該產品酒精度檢出值為49.1%vol。
標準規定酒精度檢出值為59.0~61.0%vol方為合格產品。
更加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經基層局調查,該高粱酒涉嫌假冒。
一款白酒,酒精度高低是需要檢測的,但是就抽檢的該批次產品自身信息而言,掌握點白酒常識的人,大致就可以判斷出來是否屬於正規產品。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數,即體積的百分數。
因此,酒精度的單位標識一般為『%vol』。
而被抽檢的這批次高粱酒,用的單位標識卻是表示天氣氣溫的『℃』,這很顯然是不專業的外行人士想當然使用的一種標識。
據通告,酒精度不達標的主要原因有三:第一,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第二,也可能是檢測能力、技術有限;第三,還可能是企業為達到利益最大化,故意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從通告可以看出,對於該批次不合格高粱酒的處置措施,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按規定將不合格樣品移送江西省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由於該高粱酒在鄭州市場銷售,所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鄭州市場監管部門,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並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