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9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場監管局發佈2021年第44期食品抽檢信息。
本期有1批次酒類產品檢出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問題,具體信息如下:
六安市葉集區永洲純糧酒經營部生產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合肥》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序號標稱生產企業名稱標稱生產企業地址被抽樣單位名稱被抽樣單位地址食品名稱規格型號商標生產日期/批號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分類承檢機構備註1//六安市葉集區永洲純糧酒經營部六安市葉集區姚李光華西路高粱酒《52度》//2020-10-24酒精度(20℃),%vol║46.8║51.0~53.0酒類廣電計量檢測(合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