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在《東皇太一》中寫到:『蕙肴蒸兮蘭籍,奠桂酒兮椒漿』。
是說楚人在祭祀天神時,獻上了最好的桂花酒。
今天長安清酒就帶你解密《楚辭》和酒中的文化。
一、《楚辭》與楚人飲酒習俗
在長江流域及以南地區,飲灑風尚,從周朝就開始盛行了,並且在各諸侯國中,楚國是最負盛名的。
楚國人嗜好飲酒,不僅在《楚辭》中有許多文字的描敘,先秦文獻《左傳》中關於楚人飲酒的記錄也很多。
楚人的酒習俗可見南方酒文化之端倪。
《左傳》成公16年載:楚晉戰於鄢陵,雙方酣戰一日,晉軍秣馬厲兵,準備明日再戰。
楚王『聞之,召子反《司馬》謀。
轂陽豎獻飲於子反,子反醉而不能見』結果楚軍因主將醉酒不能作戰,隻好連夜撤退,子反酒醒後受到楚共王和令尹子重的責罰,不得不引疾自刎。
屈原正是總結許多的歷史教訓後,所以在他任左徒期間,能為楚王入同與王圖議政事,決定嫌疑;出則監察群下,應對諸候。
屈原也才能『眾人皆醉我獨醒』《魚父》。
《楚辭·東君》:『青雲衣兮白霓裳,舉長矢兮謝天狼;操餘弧兮反淪降,援北鬥兮酌桂漿』『東君』是楚人尊崇的太陽神。
『東君』射殺天狼得勝而歸,人們為之舉行了慶功宴,東君就高舉北鬥為杯,痛飲佳釀。
在屈原的筆 下,楚人飲酒的豪氣躍然紙上,也足以驗證了詩人的誇張手法,已達爐火純青之地步。
楚人的嗜酒,其實為楚人酒神精神的一種顯現。
《楚辭·招魂》在講述盛宴時曰:『靦鱉炮羔,有拓漿些』。
『瑤漿蜜勺,實羽觴些』。
『挫糟凍飲,酌清涼些』,『華酌既陳,有瓊漿些』。
『拓漿』就是甘蔗汁,《漢書.郊祀志》曰:『泰尊拓漿折朝醒』。
是指助酒,解酒的甜飲料。
『瓊漿』、『瑤漿』二詞,清代胡文英《屈騷指掌》解釋為白酒和紅酒。
如果按這段辭所說:瑤漿盛於『羽觴』,形似鳥狀的酒杯,註滿了瑤漿;瓊漿盛於『華酌』,酌就是從酒樽《或是酒甕》 提酒用的酒鬥,華酌的『華』在這裡理解為花,華、花古代通用字。
五臣雲:『華酌,謂置華《花》於酒中』。
由此看來,『瓊漿』就是摻入了桂花《或菊花或玖瑰花》一類芳香型植物花朵的紅酒《或甜酒》。
《九歌》中提到的兩種美酒:『奠桂酒兮椒漿』,桂酒、椒漿當是摻入了桂花、椒花植物的紅酒,是以為證。
此時此刻,浮現在我們腦海裡的場景是:各種各樣的名酒、美酒和飲料擺放在宴席上,人們爭相你斟我酌,舉起酒杯、相互把盞,喝酒唱歌,手舞足蹈。
大家都喝醉了,就把醪糟瀝渣《挫糟》,把汁子冰凍一下,然後再喝《凍飲》,那樣可以醒酒《清涼》。
正好應了現代一句俚語:『酒醉還需酒來解』,也正如『解鈴還須系鈴人』一樣。
不管是舉行宴會還是祭祀亡靈,都可以證明楚人嗜酒的風氣。
《楚辭》對中國酒文化的貢獻不能小視。
《左傳》成公十二年載:晉卿郤至訪問楚國,『楚子享之子反相,為地室而懸《編鐘》焉。
至將登。
金奏作子下』。
楚宮地室除用作『地下音樂廳』外,還常是皇宮貴族們聚眾夜飲狂歡的場所。
《招魂》曰:『鏗鐘搖簴,揳梓瑟些。
娛酒不廢,沈日夜些』。
這段文字向我們真實地描述了當時楚國貴族們燃起明燭,飲酒作樂沒完沒了。
那場面是:『女樂羅些。
陳鐘按鼓,造新歌些。
涉江采菱,發揚荷些。
美人既醉,朱顏酡些。
娭光眇視,目曾波些《招魂》』。
撞起編鐘敲起鼓,歌妓舞女齊登場,新編的歌兒唱完《涉江》又唱《采菱》,一曲《揚荷》舞姿伴清唱,美女們早已醉意朦朧,兩頰嬌顏紅暈勝似海棠,男女們都眉來眼去,暗送秋波。
『士女雜坐,亂而不分些』《招魂》男女之間相錯雜坐,一點禮數也不講了,可說是喝的天昏地暗,難分白天黑夜,好一副醉生夢死的景象。
推測其地點很可能就在地室《地下音樂廳》中,因為那種場面在地室中可以避人耳目,更可放蕩不羈。
看來地下音樂廳不是現代人的發明。
看著江陵擂鼓墩出土的那高大的冰酒鑒時,我們不能不為楚人的豪飲而驚嘆了。
楚人的好樂與豪飲,表現著楚人的放縱不拘,那都是酒神醉意的產物。
『蘭膏明燭,華燈錯些。
結撰至思,蘭芳假些,人有所極,同心賦些。
酎飲盡歡,樂先故些。
《招魂》』。
在華燈錯麗的場所,一些文人墨客借助醉意興志,正是詩興大發之時,各自發揮自己的特長,有作詩的,還有作賦的,還有說文的,總之撰寫的詩文賽過蘭花香幽。
其實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有了『酒出詩』的雅語。
把酒與文化緊密結合在一起,屈原乃第一人也。
《楚辭.大招》曰:『四酎並孰,不澀嗌隻;清馨凍歆,不歠役隻;吳醴白蘗,和楚瀝隻;魂乎歸來,不遽惕隻』。
朱熹《楚辭集註》曰:『酎,三重釀酒。
秦月令曰:春釀之,孟夏始成。
漢亦以夏釀,八月乃成。
此雲四酎,則是四重釀矣』四酎,則是以三重之酒為水再釀而成的度數很高的醇酒。
這麼好的美酒喝起來,味道甚佳,清新爽口,又不苦澀。
把吳國用白酒曲釀成的醴酒,和楚國釀造出的清酒—楚瀝,配起來喝真是別有一番風味,同時你也不要擔心酒不夠。
《大招》這段文字向我們透露了許多古代信息:一是楚國人早已掌握了熟練的釀酒技術了。
並且能夠釀造出上等好酒。
二是楚人當時已經懂得了勾兌酒的方法了。
三是楚人飲酒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
四是楚人飲酒不亞於殷人嗜酒的習俗。
二、《楚辭》與南方的釀酒工藝
春秋戰國時期,楚國人在飲酒、事酒的風尚和習俗上在當時的各方國中已是很有名的了。
除此之外,楚人的釀酒技藝、手法也是相當高明的,酒的種類也很多,且均為上品。
在當時的楚國,最具傳統特色的酒要算『香茅酒』了。
《左傳》僖公四年記管仲代表齊恒公與諸候之師宣佈楚國的罪狀,其中有一條是『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
苞茅即菁茅。
《尚書·禹貢》:『荊及衡陽惟荊州』『包匭、菁茅』。
菁在這裡意為華采。
《史記·貨殖列傳》:『蜀漢江陵千樹桔,包茅橘柚』杜預註曰:『包,裹束也。
茅,菁茅也。
束茅而灌之以酒為縮酒』縮酒即楚國的瀝酒、縱酒、清酒是也。
茅草葉的兩邊有許多毛刺,魯班就是一次偶然被茅刺劃破了手,而發明了鋸子。
利用包茅上的毛刺粘附酒糟來濾酒,與北方周人用竹筐濾酒是有很大區別的。
它的最大特點是,茅草自身有一種特殊的芳香氣味,在過濾酒液的同時,使酒液帶來上了它的香味,所以楚人叫它香茅酒。
這在當時中國算是楚人的一大發明,以至於楚國在向周天子進貢時不僅有橘柚,還有苞茅。
當時的周人也是用苞茅濾酒的,周人不僅看中的是濾酒方法,更看中了用菁茅濾出的酒有一種特殊的香味,使酒更加有特色了。
苞茅是長江流域和淮河流域的一種特產,所以才作為貢品。
用苞茅濾過的酒周人稱之為『縮酌』,楚人則稱之為『香茅酒』。
據賈公彥《周禮·司尊彝》疏:縮酌過濾前的勾兌方法是將事酒與醴齊相摻合。
事酒屬清酒類,醴齊屬濁酒類。
鄭玄《天官·酒正》註雲:『鄭司農雲‘事酒,有事而飲也’。
玄謂事酒的有事之酒,其酒則今為醳酒也』 醳酒即冬釀春成,含酒精度數低於昔酒和清酒。
醴齊,即現代的『醪糟』《米酒》。
《說文》:『醴 ,酒一宿孰也』《玉篇》:『醴,甜酒也。
一宿孰也』『孰』字當熟字用,意思是說米酒一天一夜就成熟了。
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考古中,荊州江陵鳳凰山8號漢墓出土的竹簡第163載:『甘酒一傷』。
甘酒就是醴酒。
該山167號漢墓遣策又載;『嘏酒一器』。
考釋者認為:嘏即酤,《說文》:『一宿酒也』。
以上說明在春秋戰國時期,南方諸民族不僅釀酒技術、手法高超,透過古文獻與考古證明,而且其流程也是非常講究的。
楚國當時除了名酒『香茅酒』外,還發明、釀制了一些饒有楚地特色的新酒品種,如《楚辭》中說到的『瓊漿』、『瑤漿』、『桂酒』、『椒漿』等。
這裡面也包涵著酒的養生文化之內涵。
三、酒與中國歷史的纏綿
酒,與人類生活習習相關,酒的發展過程與中國歷史相依相伴,風雨綢謬,一路走來,為我們留下多少悲壯的傳奇故事。
酒文化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的一朵奇葩,獨特的芳香沁人。
中國從酒的出現到演變成一種文化現象,已經歷了數千年。
所以中國人從釀酒、飲酒、頌酒就具備了深層次的文化內涵。
古文獻中關於酒的故事的記載。
《戰國策.魏策》載:『昔者,帝女令儀狹作酒而美,進於禹,禹飲而甘之。
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
遂疏儀狄而絕白酒』。
儀狄,夏朝人。
禹,夏朝的第一位首領,事情發生在公元前22世紀,距今已是4200多年了。
《魏策》那段話的意思是說:夏禹的夫人命令儀狄去釀酒,經過一番努力後,儀狄釀出了味道很美的酒,馬上進獻給夏禹喝,夏禹覺得確實很好,可是夏禹卻說,後世君王如果喝了這種美酒,一定會亡國的。
從此也就疏遠了儀狄,自己也和酒斷絕了關系。
不想,此話被夏禹一言中的,在夏朝最後的一位首領—夏桀王,用池子盛酒,令3000人俯身匍地就酒池飲酒,似牛飲水般模樣,以供觀看取樂,如此昏聵之國君,豈有不亡之理,結果被商湯打敗,逃到南方而死。
過了600多年後,商朝的最後一位君王殷紂王又重蹈覆轍,他在摘星樓下挖了2個大方池,右池裝滿酒曰『酒海』,左池裝上酒糟為山,插上樹枝,在樹枝上掛滿肉片,曰『肉林』。
殷紂王與赤身裸體的男女日夜追逐嬉戲,喝酒吃肉曰『醉樂』。
直至兵臨城下,最後自焚以謝國人。
周朝建立後,統治者在總結了前人因酒之誤國的教訓後,頒佈了一部名為《酒誥》的法律,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提出了飲酒要有所節制,如有放縱,則應受罰。
再600年後,周幽王忘記了前人的傷痛,故伎重演,演繹成『千金買笑』、『一笑傾城』之典故,結果招來殺身之禍。
考古發現與酒的發展軌跡。
酒是古人們的一次偶然發現,幾經改良,才有了釀酒技術。
釀酒是需要原材料及器物的,也就我們通常所說的物質基礎。
在近現代的考古發掘和出土文物中,使人們逐步了解到中國釀酒歷程之悠久。
早在公元前7000年至4000年間的裴李崗文化和河姆渡文化遺址,在上述兩個遺址中出土了陶器與農作物遺存物,基本可以說具備了釀酒的物質條件。
最具說服力的是磁山文化《距今7355至7235年》,在該遺址中發現『糧食堆積面積達100多平方米,重量在5萬公斤左右』並且還出土了一些類似於後世酒器的陶器。
在三星堆遺址,出土了大量的陶器和青銅酒器,經考古專家認定,該埋藏物為公元前4800年至2870年之間的遺物,其器物種類有觚、壺、盆等。
20世紀7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山東莒縣陰河『大河口墓藏』中發現了大量的酒器,出土了釀酒發酵所用的大陶尊、濾酒用的漏缸,煮熟物料所用的炊具陶鼎、貯酒用的陶甕等,還有各類飲酒器100多件。
特別是一套組合酒器,格外令人關注,成為稀世之寶,該文物被中國歷史博物館收藏。
在後來發現的龍山文化遺址中,出土的酒器就更多了,一些學者研究後認為中國的龍山文化時期《新石器時代》,中國的釀酒已是較為發達的行業了。
四、酒對中國文化的貢獻
『酒』自從被人類發現《或發明》以後,就與人類社會生活相依相伴,形影不離,並隨著人類社會發展的曲線而起伏不定,並且在各個時代演繹出可歌可泣,可悲可嘆的故事。
總的說來,酒對人類的精神財富及物質財富的延續、升華起到了催滑劑的作用。
酒與中華傳統的飲食結構和飲食文化結合非常緊密,其實酒的背後就是中國文化。
因此,酒的消費,就是一種傳統文化的消費。
酒在人們的生活中無處不在,但由於民族與地域的不同,宗教信仰與文化的差異,人們的飲酒習俗就多種多樣且又豐富多彩,正如屈原說的那樣『室家遂宗,食多方些』《招魂》。
在中國釀酒、飲酒、酒事的一系列文化因子,早已成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園中的一塊魂寶,舉杯方知乾坤大,酒醉才曉人生短。
從遠古的農耕時代開始一直沿襲至現在,人們在墾地下種,開鐮收獲、營造喬遷、考學入贅、婚喪嫁娶,逢年過節,接人待客等等一切活動中,都要準備美酒佳肴,歡聚暢飲。
更值得濃墨重彩、引以自豪的是,酒對中國文學藝術的作用,可說是獨立於世界之林。
從《酒誥》到《論語》,從《詩經》至《楚辭》,從詩詞到戲曲、從書法到繪畫,縱觀5000年中華文化史,無處不彰顯出酒的魅力。
特別在唐代酒已成為文人騷客們進行創作的基本條件,《全唐詩》收集了唐代2200多名詩人的詩作50000多首,而其中直接與酒相關的詩篇有12000多首,占全書的22%左右。
唐人把酒捧到了很高的地位,唐玄宗認為酒醉可以養性;王績把醉鄉描寫成一個大同世界;李白則認為『三杯通大道,一鬥合自然』。
飲酒能使人興奮,人的大腦在高度興奮狀態下,顯意識思維也就非常活躍,這時可以激發潛意識與顯意識的相互溝通。
李白鬥酒詩百篇就是典型的例子,在酒的作用下,李白的潛意識受到激發,顯意識則處於白熱華,大腦不受任何抑鬱,加之他的文學修養,所以成就了李白能寫出那麼多的好詩。
自從屈原把酒與文化緊密結合,而寫進詩詞中,首創中國酒文化之先河,後經歷代文人們的一再詠誦,酒的品位得到了全面的提升,並獲得了深厚的文化內涵,飲酒也具備了較高的審美價值,成為文學藝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足見酒文化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