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朱亞洲,法學學士,專職律師,現就職於甘肅同谷律師事務所。
律師專業領域:刑事辯護、房地產、建設工程、民間借貸、醫療糾紛等。
和他第一次見面,是我接到成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案件的第三天。
一米七出頭的他,有些駝背,略顯單薄的衣衫,讓他在本就寒冷的冬天多了幾分憔悴。
他沒精打采地提著一瓶散裝酒,一進門,把它放到了我的辦公桌上。
『朱律師,我不太會說話,我的娃麻煩你了』他看著我,眼裡卻空無一物,三年的執業生涯裡,我辦理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因此那眼神,對我而言,並不陌生,我知道他此時正經歷著絕望和無助。
簡短的會面後,他起身離開,我告訴他:『叔,酒您帶回去,這是我們的義務,東西不能收的』
他看了看我,什麼也沒再多說,便提著酒離開了。
這是一起販賣毒品案件,當事人因涉嫌販賣冰毒五十餘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後上訴至市中院經市中院發還重審。
案件的關鍵節點、和他父親會面後的隻言片語被思維串成了線,而這一條條線在詳細閱卷、了解案情後,迅速被編織成網,一瞬間在我面前清晰可見。
可在逐漸梳理的過程中我又被這巨大的網給罩住,隨之而來的是更大的疑惑。
毒品案件中,對毒品純度、毒品數量的認定成為量刑裡最重要的因素,而本案的突破口也在於此。
同時,案件中涉及到的毒品輔料應不應該被認定並計入涉案數量也是本案最值得商榷的地方。
那晚,帶著滿腦子的思慮和他父親直戳我內心的眼神,我徹底失眠了。
次日,在處理完手頭的緊急案件後,顧不得回家吃飯,在辦公室點了外賣,我又沉浸到該案件中。
翻閱了大量的案例、研讀了相關法條,一步步,好像就要拿到解開問題的鑰匙了,因此我急切地盼著和當事人見上一面。
為了配合看守所疫情期間的會見規定,我提前做好了核酸。
通往見面地點的走廊很空,空得可以聽見腳步聲,我內心反復想著要詢問他的問題。
忽然間,他已經坐到了我的對面。
讓我意外的是,他思路清晰,原原本本跟我講述了案件細節。
會見結束前,他對我說:『朱律師,我犯了大錯,也對不起我爸,請你盡力幫幫我』
和當事人會見之後,知道了一審結束後,我的當事人,久久地跪在了父親面前,然後被帶走。
我的胃裡,像被貓抓了一般,說不出什麼感覺。
從看守所出來的路上,因為和他的交談,我更加確信了案件存在合理的辯護空間。
突然發覺已過了十二點,打算就近吃點東西,路過市場的時候,看見剛出鍋的麻花,師傅坐在熱油鍋前,翻炸著鍋裡的麻花,小小的攤位上並沒什麼人。
我上前買了兩根麻花,掃了錢離開,他全程盯著油鍋,眼神恍惚,從未離開,更不曾看見買麻花的我。
我突然想起了同樣也在賣麻花的當事人父親。
發還重審中,由於前期準備充分,我提出了四個辯護意見:一是輔料不得認定為販賣數量;二是毒品含量過低;三是被告系從犯且自願認罪認罰;四是購買的毒品尚未流入社會產生嚴重危害。
我的部分辯護意見最終被法院采納,在原判基礎上減刑五年。
五年,對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微不足道,卻又彌足珍貴。
審判結束後,他的父親提著那瓶酒又來到了我辦公室。
『朱律師,謝謝你給娃爭取了五年,酒你一定要放下,我們也再拿不出其他什麼』
『叔,酒確實不能拿,我們有規定』我極力和他解釋著,也和他推搡著。
『朱律師,酒是我自家釀的,不貪幾塊錢,娃娃的五年,可不是別的東西能換來的,我的心意你一定得收下,真是感謝政府,我們請不起律師,國家還給配,你一定要收下哩』
說完,他又急匆匆地轉身離開了,隻是這一次,他充滿笑意的看了看我,眼神裡,終於有了叫盼頭的東西。
三個月後,我接到了一起受家屬委托的刑事案件,機緣巧合,新案件的當事人和之前的法援案件當事人關押在同一監室。
他幫他傳達了一句謝謝給我,說他出來後定會重新做人。
也因為這樣,新案件當事人迅速對我建立起了信任。
那晚,我打開了那瓶自家釀的清酒,酒入愁腸三分,難表胸中感慨萬千。
正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所說:『真正的知識要從書本走向現實,真正的法律並不僅僅是抽象的邏輯,而是每一個人鮮活的故事』
從大學到執業,由書本到實踐,我從一個出庭讀辯護詞都會緊張的實習律師逐漸變得能獨當一面。
角色和環境的轉變,讓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律師行業,也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自己對法律的熱愛遠超想象,而所有為熱愛所傾付的時間,都是有價值和意義的。
法律人為什麼要追求公平和正義,因為公平和正義是客觀存在的。
法律援助,真正意義上為陷入困境的弱勢群體提供了幫助,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是公平和正義得以實現的重要保障。
案件無大小,通過辯護,讓每個案件得到與之匹配的量刑,是我不懈追求的公平與正義,我的初心也終將在此。
往後,我依然會踏踏實實地對待每一個案件,因為我手上握著的,是別人沉甸甸的人生。
▌來源:隴南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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