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團籌建『大營銷』公司,茅台酒怎麼賣『更好』?《圖+文》

3月26日,茅台集團黨委召開2019年第七次黨委會,研討和審議了《茅台研究院籌建工作方案》《貴州茅台集團營銷有限公司籌建方案》《關於嚴禁公司員工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的規定》《茅台集團發展黨員工作三年規劃》等重大事項。

其中,茅台在集團層面籌建營銷公司的討論方案,作為茅台在營銷機制體制改革上的『大動作』,無疑成為行業關注的熱門焦點。

而且,本次大會茅台集團高層全體參會:茅台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保芳主持會議,黨委副書記王焱,黨委委員李靜仁、張德芹、楊建軍、卓瑪才讓、劉漢林、楊代永出席會議,集團領導王莉,股份公司領導張家齊、何英姿列席會議。

2018年茅台集團共實現營業收入859億元,凈利潤396億元,力爭2019年順利實現千億目標。

如今來看,茅台計劃籌建集團營銷公司,更是涉及茅台酒銷售、市場管理、營銷體制轉型的『一盤大棋』。

事實上,早在2018年經銷商聯誼會上,茅台集團高層就對2019的戰略規劃『明確定調』:繼續堅持『能快則快,不留餘地,不留退路』的基本思路,『跳起來摘桃子』。

尤其在市場工作層面,2019年茅台要以穩定的市場關系、穩定的價格水平、穩定的經銷隊伍、穩定的消費群體,唱響文化與服務兩大主題,抓住品質與品牌兩大要害,著力穩增長、促效益,推動茅台行穩致遠。

這也在很大程度上,成為茅台在集團層面籌建營銷公司的戰略出發點。

同時,集團營銷公司的成立,也體現出茅台更大的戰略考量。

具體分析來看:

第一,茅台在穩定存量的基礎上,或將通過集團營銷公司做足增量效益。

2019年茅台酒3.1萬噸左右的投放總量,1.7萬噸左右的經銷合同量『不增不減』。

2019年真正成為茅台進一步理順和完善營銷體制的『破局之年』,籌建中的集團營銷公司或將成為關鍵突破點。

更為重要的是,茅台要實現增量的合理調控,勢必要積極拓展新的渠道。

其中的重點之一,便是擴大直銷渠道,推進營銷扁平化。

包括擴大各省直銷、與大型商超合作、與知名電商合作、投向國內重點城市機場、高鐵站的經銷點。

在交流中,有業內人士表示,茅台在集團層面籌建營銷公司,可謂信號強烈、意義重大。

一方面是,茅台加大增量部分的自營比重;另一方面,茅台在強化經銷商管理、取消違規商家經銷資格的過程中,調控出來的計劃量獲得穩定的銷售渠道。

有消息稱,未來或將有超過5000噸的茅台酒進入集團營銷公司《準確信息僅以官方為準》。

這些重點工作的開展,無疑需要新的組織單元負責推進實施。

同時,借助新的營銷體系,進一步抓好文化建設與服務提升。

第二,基於消費需要和市場管理的角度出發,茅台勢必要管住、管好市場價格。

確實,茅台酒的市場價格問題,一直是各方關注的焦點。

對此,茅台始終堅持,從講政治的高度和消費者認同的角度,來管住、管好價格。

因此,茅台盡管稀缺,但價格絕不能成為『脫韁的野馬』,集團營銷公司將成為確保價格穩定的又一道『安全韁繩』。

從市場的需求端來看,茅台在全力把握好市場平衡。

為此,茅台將堅持『就近服務』思路,因地施策實行差異化投放,做好區域平衡。

具體來看,包括對貴州市場的適當傾斜,加大遵義、仁懷、茅台公司本部直銷等方面。

再有,按照時間的不同,實施非均衡安排。

第三,集團營銷公司的籌建,正是茅台穩步推進營銷體制轉型升級的有力舉措。

結合最新分工安排來看,茅台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楊建軍,負責集團公司銷售工作,聯系和指導銷售公司黨委工作;茅台酒股份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何英姿,代管股份公司銷售工作。

事實上,茅台將堅持『渠道暢通、管控有力、扁平化』,進一步理順和完善營銷體制。

按照『存量優化控制,增量重在自營,綜合效益最大化』的原則,進一步優化頂層設計,完善制度流程,逐步建立現代化營銷體系。

如今來看,茅台集團籌建營銷公司,恰恰是最好的實際行動,同時也有助於茅台正確處理好國家、消費者、經銷商、股東和企業『五方關系』,最終實現高質量發展。

值得關注的是,茅台集團營銷公司成立後,將具體銷售哪些品牌?

茅台酒以什麼價格購入?

新的公司營收,尤其是利潤,是否計入茅台酒股份公司《上市公司》……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公司成立、實質運營後體現。

後續更多核心信息,靜待茅台官方的下一步行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