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台酒的包裝箱,在20世紀50年代初,使用的是木箱,先是35瓶一箱,後改為30瓶一箱,再改為25瓶一箱的方形木箱。
1955年5月,貴州省工業廳下文通知:出口茅台酒為30瓶裝箱,內銷仍然為25瓶裝箱,後來又改為了20瓶一箱。
箱底與酒瓶之間以稻草、谷殼為填充物,以防運輸中的擠壓、變形、碰撞等。
在20世紀60年代初,為了適應國際包裝箱的慣例,每箱由原來20瓶裝改為了24瓶裝,木箱兩頭用10毫米的鐵皮加固。
1973年,茅台酒包裝取消了稻草裝箱,改外包裝木箱為紙箱,內包裝改皮紙包瓶為彩盒,箱內填充物由稻草、谷殼改為瓦楞紙,每箱的數量也減為了12瓶。
這其中,改用木箱包裝為紙箱的原因是消費者認為茅台酒高檔,包裝低檔;同時,木材供應緊缺。
改為紙箱一是因為外形包裝美觀,二是可以減輕運輸重量,三是可以節約大量的木材。
於是,廠領導研究決定使用彩盒代替皮紙包瓶,從此,紙箱正式取代了木箱。
一方面,是出口對於包裝箱外觀、運輸等有較高要求,另一方面,也能節約木材。
2004年外箱增加『有機認證』、『綠色食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三種標志,後來保留了前兩種標志,加入了飛天圖形商標《紅色》。
飛天茅台酒外箱
從規格數量上看,根據《中國貴州茅台酒有限責任公司志》的記載,20世紀50年代初,茅台酒陸續使用過每箱35瓶、30瓶、25瓶、20瓶等規格。
在數十年的歷史中,茅台酒一直分為內銷、外銷兩種,除了最常見的500g或500ml標準包裝,內銷和外銷酒都有多種小規格包裝,如250g、125g、375ml、270ml、200ml、140ml、50ml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