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在什麼時候成為世界三大名酒的?之後又經歷了什麼?《圖+文》

1915年,華茅酒獲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成為世界三大名酒之一。

1947年 華茅酒在香港試銷,立即被搶購一空,自此開始走向國際市場。

解放初期到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由國家定價。

1949年10月1日,『華茅酒』與紹興黃酒、山西汾酒、竹葉青、華北露酒公司石家莊葡萄酒等國產酒。

被指定為開國慶典用酒。

1949年12月,華北稅務總局、華北酒業專賣總公司在北京召開華北首屆酒業經營管理會議,決定對酒實行專賣,停止私人經營,酒業專賣工作的總方針是『統一經營』與『分散管理』相結合。

1951年11月8日,仁懷縣人民政府斥巨資購買歷史悠久的『成義燒房』,在此基礎上成立貴州省專賣事業公司仁懷茅台酒廠。

1952年第一屆全國評酒會在北京舉行。

1953年,公私合營,在原華茅酒廠的基礎上,華茅,王茅,賴茅合並成為國營茅台酒廠。

財政部稅務總局和中國專賣事業總公司對酒稅、專賣利潤率定為11%,其它酒類為10%。

1955年外貿部與英國駐華代表簽訂茅台酒購銷合同,授權香港五豐行經銷茅台酒《實時茅台酒商標已在香港註冊》

北京最早舉辦糖酒會。

1955年2月,上級有關部門通知,財務記賬改按人民幣新幣計算。

4月,貴州省工業廳下發《55)工廳工食字804號文件稱:『近來你廠茅台酒質量已有不少改進,但由於茅台酒系我省擁有極大信譽之名酒,行銷頗廣,因之你廠今後在工作上,必須注意克服忽視質量而隻重視產量現象,不經批準,不能增加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