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年份酒黑幕:商家說年份都是自己打,想打多久就打多久的。《圖+文》

一提起年份酒,我自己不禁都會咽下幾口口水,不僅僅是紅酒的年份酒引人垂涎,白酒及其它烈酒的年份酒,也如瓊漿玉液一般,讓人神往和追捧,其不光是口感上給人不一樣的體驗,價格上更是『身份』、『標簽』的締造者。

而當真正的『年份酒』的面目被解開後,不禁讓人唏噓。

近日,cctv2央視財經頻道就曝光了茅台鎮年份酒黑幕,讓人震驚的。

何為年份酒?

在講年份酒的概念之前,我們先來聊聊它的來歷。

年份酒也就是講的酒的年齡,最初提出『酒齡酒』這個概念的是古井貢酒的前董事長——王效金,那時對外宣稱的是『陳釀』,比較模糊的一個概念,而真正把『年份酒』這個概念付諸實踐行動的是目前白酒行業的『酒大哥』——茅台集團,在90年代時就提出這個概念,於2004年時開始推出15年以上的年份酒,其實也是在這個時期開始,紅酒的『年份酒』也隨之開始熱火朝天,或許也就是出於對紅酒年份酒的理解,大家都覺得白酒的年份酒應該也是『足年』的,而事實並非如此。

從中國酒業協會在2019年提出的白酒年份酒的標準中,對年份酒的定義是:存儲3年或3年以上的基酒勾調而成的白酒,以主體基酒的加權平均酒齡計算出標註年份。

通俗說:也就是用3年及3年以上的酒齡的白酒勾調而成的酒才能稱之為年份酒,且標註的年份要使用加權平均算法計算。

而事實上,很多商家並不是這樣做的,而是借『年份酒』的概念來欺騙消費者。

就在近期央視曝光的視頻中,可以看到,在茅台鎮的臨街門店裡,出售的一壇壇散酒上,明碼標價的寫著相應年份酒的價格:3年的69,10年的288,30年的1499……。

當記者以自己是開餐館為借口,說自己想要拿點老酒,商家最後給出了一個驚人的價格:300《30年的酒》。

到底有哪些黑幕呢?

從央視曝光的情況來看,從商家的口中得知,所謂的年份酒,就是用不同的、有一定年份的酒勾調而成,其標註的年份是用其中占比最高的酒的酒齡來標註,這個可以說是年份酒最真實的定義了,會不會覺得這個有種不一樣的感覺?

這還不算啥,繼續往下看。

通過商家的敘述還得知:一些商家僅僅是滴了幾滴老酒,就將整瓶白酒的年份標成『幾滴老酒』的年份,這種做法過分嗎?

不用驚訝,還有更過分的。

有些商家為了『滿足』一些客戶的需求,直接在包裝上『假』標年份,如何個假法呢?

商家直接就在店裡刻印好幾個印章,你需要什麼年份的,就在包裝上給你蓋上多少年份的。

不僅如此,在茅台鎮已經形成了一條龍的供應鏈產業,包裝定制的店鋪在茅台鎮上也是數不勝數,從酒瓶子、酒蓋子、酒盒子等包裝應有盡有,像一些『通用型』包裝《上面已經標註好年份的包裝盒》,賣酒的店鋪裡基本都會備。

難道就沒有部門監管?

在商家的口中,可以聽得出一種『肆無忌憚』的感覺,因為這個已經成為了一種行業潛規則,大家都這樣做,且在法律上也沒有任何明確的說法,監管更是無從說起。

從行內人的口中得知,為了避免這種『年份造假』的行為,也有一些相應的規定,比如說對所標年份的酒應該按照加權平均算法進行計算,且主體《所標年份》基酒的總量應不小於總酒量的80%,但這些規定並不是強制性的,所以很多人還是不願意遵守。

消費者遇到這樣的情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因為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也沒有相關部門的監管,直接從『造假』的角度去維權,是行不通的。

從法律角度講,這樣的做法涉嫌明顯的虛假宣傳,同時如果沒有明確說明的話,也涉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所以可以從《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角度切人,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可以申請『退一賠三』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