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20批次不合格食品,標稱茅台鎮仁和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貴州王子酒』因酒精度不達標而上黑榜。
不合格產品疑蹭『茅台王子酒』商標
通報顯示,『貴州王子酒』酒精度低於52.0%vol—54.0%vol的標準規定。
據監管部門解釋,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不計量,造成檢驗結果偏差;或者生產單位為了盈利,以低度酒冒充高度酒售賣。
記者注意到,此次上榜的『貴州王子酒』在名稱和產地上均與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茅台王子酒』相仿。
就此,記者5月30日以消費者身份致電茅台官方客服,對方稱,『茅台王子酒是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醬香系列酒品,名稱叫‘茅台王子酒’,沒有‘貴州王子酒’這個叫法!』
茅台鎮仁和酒業『貴州王子酒』分為8個系列,售價在188元/瓶—880元/瓶不等。
其中,飛天52°『貴州王子酒』無論在名稱還是包裝上,均與貴州茅台的飛天茅台相仿。
涉事企業多次被列為『老賴』
據中國商標網查詢信息顯示,茅台鎮仁和酒業曾於2013年3月申請註冊『貴州王子酒』第33類《商品、服務》商標被駁回,目前處於失效狀態。
此外,該公司還申請註冊『賴茅』商標,因為該商標與貴州茅台所有的『賴茅』系列酒『撞名』,同樣被駁回。
除在產品和商標上涉嫌模仿茅台,茅台鎮仁和酒業還被貴州當地法院多次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