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國酒茅台』!茅台現有產品將成為絕版?《圖+文》

6月12日,茅台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表示,『國酒茅台』商標將於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請國際頂級咨詢公司策劃新的產品宣傳方案。

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8月,貴州茅台集團申請撤回『國酒茅台』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的聲明,並『向國家商標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這也意味著,茅台徹底放棄『國酒茅台』商標的申請。

01、茅台酒即將啟用新商標

李保芳是在茅台集團生態農業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舉辦的『悠蜜·雲上丹寨』健康體驗之旅暨招商會上做出以上表述的。

他稱,去年茅台集團宣佈放棄『國酒茅台』商標註冊申請,撤銷行政訴訟申請,當時茅台已經向有關部門承諾今年6月30日停止使用原來的商標。

茅台已經花了幾千萬元,請全球知名的設計公司設計了茅台酒的新商標,現在已經確定下來,計劃於6月30日正式啟用,但由於包裝材料的新舊交替安排出了小狀況影響了生產和市場投放進度,現在相關部門已在協調,將采取緊急措施,加快生產,加快市場投放。

02、關於價格、關於年份酒。

提到茅台酒的價格,李保芳表示,渠道的利潤超出廠家的利潤是不合理的,接下來將加強市場管控,希望全國經銷商、專賣店都能守規矩。

談到茅台年份酒,李保芳表示,上半年對渠道的投放量有所增加,目的在於調整結構,希望經銷商不要理解為不值錢,不要降價銷售。

03、18天再投放2000噸

據李保芳現場介紹,截止今天,茅台酒的投放量已經達到1.2萬噸,爭取在接下來的18天再投放2000噸,上半年總投放量不會低於1.4萬噸,一定要保證完成『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的計劃,從今天起,茅台公司加班加點也要保證每天的生產量不能低於100噸左右。

李保芳表示,下半年,按計劃,茅台酒的投放量是1.8萬噸。

還要進行體制改革,所以茅台下半年的發展將是後勁十足的。

他希望各省茅台酒經銷商盡量把倉庫裡的存酒投放到市場,把價格降下來,接下來茅台酒廠也會及時投放,不會再提前執行計劃,在品種上會及時作出調整。

04、茅台申請『國酒』商標,兩度被駁。

近兩年,『國酒茅台,為您報時』的電視廣告可謂家喻戶曉,在這則廣告中,『國酒茅台』四個字醒目顯眼。

在絕大多數消費者心中,茅台幾乎是國酒的代名詞。

茅台早已以『國酒』身份自居,專賣店招牌和廣告用語上大量出現,但『國酒』商標至今不屬於茅台。

2010年,茅台集團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申請註冊第8377491號『國酒茅台』商標,指定使用於第33類『果酒(含酒精)、酒(飲料)』等商品上。

2016年12月31日,商標局的不予註冊決定送達到茅台集團。

商標局認為,這一商標的申請註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規定,因此決定對這一商標不予註冊。

2017年1月13日,茅台集團向商評委提出復審申請,希望這一商標可以獲得註冊。

2018年5月25日,商評委作出復審決定,決定不予核準註冊。

1℃記者獲悉,商標委在決定書中認定,『國酒茅台』這一商標中的『國酒』文字帶有『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質量評價含義,茅台集團提交的證據並不能證明『國酒』具有其他更強的含義。

該文字成為茅台集團註冊商標的組成部分獨占使用,易對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

因此,這一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不予核準註冊。

在茅台集團2010年提出『國酒茅台』的商標申請時,就有31方提出了異議。

其中既包括律師事務所、酒類經銷商,還包括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水井坊、汾酒等國內著名白酒企業。

異議方的主要觀點包括:

『國酒』二字不是榮譽,而是代表產品的質量,『國酒』兩個字使用在商標中帶有欺騙性,『國酒茅台』商標若獲得註冊和使用,極易使消費者對產品的品質產生誤認,剝奪了其他同行業者公平競爭的機會,損害整個行業甚至其他行業的合法權益,不利於市場經濟秩序的維護。

『國酒茅台』商標違反了《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等法規文件的要求。

有異議方還提出,茅台集團沒有獲得『國酒茅台』這一商標,卻以『國酒茅台』為廣告語進行宣傳,對其他白酒企業並不公平。

復審決定中,商評委對此認為,異議方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茅台集團使用『國酒茅台』存在欺騙性或誤導消費者的情形。

在復審又被不予核準註冊後,茅台集團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商評委,要求法院判令商評委撤銷復審決定,就不予核準註冊的復審決定重新作出決定。

茅台集團將前述31方異議人追加為第三人。

2018年7月下旬,茅台集團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不予註冊『國酒』商標的復審決定。

隨後,起訴工商總局和同行企業的做法,讓茅台陷入了輿論旋風。

豈料,不久之後便峰回路轉。

2018年8月13日晚間,茅台集團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並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至此,廣受關注的國酒茅台商標行政訴訟案件告下一個段落。

隨著茅台撤回『國酒』商標的行政訴訟,『國酒之爭』進入長久沉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