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度數
建國後,在茅台酒發展過程中,酒的度數經過探索和研發歷經了多次改變,為了使消費者和收藏愛好者更好地了解茅台酒的歷史,我們特別對建國以來茅台酒的度數變化進行了梳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952年,經中國專賣總公司測量,茅台酒酒精濃度為52.8度。
1953年,國家實行專賣管理之後,采用酒精計測量酒精濃度。
但由於當時的操作者不太熟悉這些儀表,隻用酒精計測量卻未校正溫度,因此測量結果是53度左右。
以此為依據,茅台酒的酒精濃度一直按55度左右的標準出廠。
1957年,在貴州省工業廳的指導下,曾勾兌了53、54、55幾種不同濃度的茅台酒樣品,經品評認為55度的香味最好,所以就沒有改變。
1963年6月,在廣西南寧外貿座談會上,又對幾種度數的茅台酒樣品進行嘗評對比,多數人還是覺得55度的最好,於是在1964年輕工部備案的茅台酒標準草案第四次修訂稿中標註的茅台酒酒精濃度為: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酒精含量為54—56度。
但是,出口的茅台酒以及外交用酒的度數並不都是那麼高。
1958年,應外交部門的要求,茅台酒廠代表在出席全國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在上海召開的『全國酒類出口專業會議』期間承諾,出口的貴州茅台酒酒精濃度降為52—53度。
此後多年,出口茅台的酒精濃度並不十分穩定,20世紀70年代初出口日本的某批次的葵花牌茅台酒,日方檢測的酒精含量為55度。
1975年開始,在出口的飛天牌茅台酒上首先標明了酒精濃度,采用國際通用的標註53%VOL。
此後,飛天牌貴州茅台酒的標準度數一直是53度。
1987年,內銷的五星牌貴州茅台酒的酒精濃度由55度過度到54度,從1988年5月起,也統一為53度。
1989年,為順應市場需求,茅台酒廠試制成功39度茅台酒。
1991年,貴州茅台酒新開發產品43度通過省級鑒定,同意投產。
1992年,38度茅台酒正式上市。
1994年12月6日,在全國名優酒復查評比會上,53度、43度、38度茅台酒名列國家名酒第一位。
1997年7月22日,首次包裝30年、50年茅台酒,均為53度。
同日,33度的茅台酒首次包裝上市。
1997年8月7日,33度貴州茅台酒在貴陽市通過省級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