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
中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
在漫長的歲月中,中華民族創造了豐富多彩、彌足珍貴的文化遺產。
歷來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取得了明顯成效。
同時也應清醒地看到,當前中國文化遺產保護面臨著許多問題,形勢嚴峻,不容樂觀。
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國務院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的『文化遺產日』 (國發[2005] 4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已由全國人大於2011年2月25日通過,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歷史上各時代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以及在建築式樣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先後批準命名了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6年5月20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518項)。
2008年6月14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0項)。
2011年6月10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191項)。
2014年7月16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153頁)。
作為歷史悠久的釀酒業,傳統手工藝技能精湛。
在第一批公佈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共有:茅臺酒釀制技藝、瀘州老窖酒釀制技藝、杏花村汾酒釀制技藝、紹興黃酒釀制技藝入選。
第二批有16項釀酒技藝入選,它們是:
入圍的蒸餾酒釀制技藝:北京二鍋頭酒傳統釀造技藝(北京紅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老白幹傳統釀造技藝(河北省衡水市);山莊老酒傳統釀造技藝(河北省平泉縣);板城燒鍋酒傳統五慨釀造技藝(河北省承德縣);梨花春白酒傳統釀造技藝(山西省朔州市);老龍口白酒傳統釀造技藝(遼寧省沈陽市);大泉源酒傳統釀造技藝(吉林省通化縣);寶豐酒傳統釀造技藝;五糧液酒傳統釀造技藝;水井坊酒傳統釀造技藝;劍南春酒傳統釀造技藝;古商郎酒傳統釀造技藝;沱牌曲酒傳統釀造技藝。
入圍的釀造酒釀制技藝:封缸酒釀造技藝(江蘇省丹陽市、江蘇省金壇市),金華酒釀造技藝(浙江省金華市)。
人圍的配制酒釀制技藝:菊花白酒傳統釀造技藝(北京仁和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同時,賴高準等一批專家獲得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傳統手工技藝)上百人獲得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據國家文物局2010年公佈的《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中,就包括五處中國白酒釀造古遺址:瀘州大曲窖池群、水井街酒坊遺址、劍南春天益老號酒坊遺址、劉伶圖燒鍋遺址、李渡燒酒作坊遺址。
中國馳名商標的認定:
馳名商標,顧名思義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為公眾所熟知的商標。
『馳名商標』來自於《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在該公約中規定成員國應承擔對馳名商標予以大於普通商標的保護。
從這個意義上說, 『馳名商標』是一個法律概念而非約定作成的稱謂,而且漢語中的『馳名』原本是作動詞用的,即傳播、揚名的意思而不能作為名詞的。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是法律授權的全國商標主管機關,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定』方案以及2003年4月1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馳名商標的認定與管理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認定或者采取其他變相方式認定馳名商標。
首批『中國馳名商標』於1991年9月20日產生。
這次活動由法制日報社、中央電視臺、中國消費者報社聯合舉辦。
這批『馳名商標』共10件,分別是:茅臺(酒)、鳳凰(自行車)、青島(啤酒)、琴島一利勃海爾(電冰箱)、中華(香煙)、北極星(鐘表)、永久(自行車)、霞飛(化妝品)、五糧液(酒)、瀘州(酒)。
『中國馳名商標』既代表著中國商標管理的最高榮譽,又作為企業重要的知識產權,在商標的顯著性、獨創性方面受到國家法律的嚴格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