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B/T 10346-2006《白酒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中規定,運輸時應避免強烈震蕩、日曬、雨淋,裝卸時應輕拿輕放。
成品酒應貯存在幹燥、通風、陰涼和清潔的庫房中,庫內溫度宜保持在10℃~25℃;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物品和污染物混運、混貯;成品不得與潮濕地面直接接觸。
新釀出的白酒中含有一些揮發性強的物質,使酒具有辛辣刺激味。
在貯存過程中此類物質可以自然揮發,酒體會變得溫潤醇厚。
酒在存放過程中,酒中的醇類和有機酸反應產生多種酯類物質,具有特殊的香氣。
由於酒中的酯化反應相當緩慢,因此,優質酒一般需要貯存三四年,甚至更長一點的時間。
但是,酯化反應到了一定程度就會趨向平衡,出現停止狀態,如果繼續貯存,會使酒精度減少,酒味變淡,揮發損耗也會增大。
目前有些中檔和低檔白酒在勾兌過程中添加了香味劑,長時間存放酒質會變得苦澀膩味。
白酒在貯存和運輸時應將酒容器蓋好封嚴,以防揮發,且容器不要裝得太滿,以免氣溫升高造成酒的外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