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陳年面面觀|威士忌,白酒,朗姆酒,標了年份才叫好酒?

文末彩蛋預警

此前我們和大家聊了聊威士忌年份如何核實的問題《請參看《威士忌真的陳了這麼多年嗎?

》》,不過限於篇幅隻介紹了蘇格蘭威士忌的情況。

有很多讀者在評論區給我們留言,能不能聊聊白酒?

聊聊日威?

或者聊聊那個巨復雜的索來拉系統?

於是,有了今天這一篇關於烈酒陳年的知識小合集。

標註年份真的重要嗎?

當它真的很重要時,走向蘇格蘭威士忌的體系無疑是好的解決方案,但實際情況是,年份標識背後代表的陳年時間對於很多酒反而會是一種限制。

帶著這個問題再去看待各種陳年規定,就能很快理解為什麼它們會是現在這樣。

美國威士忌由酒精和煙草稅貿局《TTB》在法律上定義和監管,TTB的角色類似於我們在上一篇中提到的HMRC,是真正負責核查威士忌生產的機關《主要和稅收有關》。

不過美國的威士忌年份標識規定很有意思,它並沒有最低陳年的要求,隻不過酒齡4年以內的威士忌必須要標註酒齡,而超過四年的威士忌則可以自願選擇標註與否。

現在回想你喝過的美國威士忌,是不是大多數都沒有標註酒齡呢?

某種程度上這反而是一種底氣的體現

在實際操作中,隨著釀酒廠庫存的變化,以及銷售情況和產品組合的變化,年份標識可能會給生產商『戴上手銬』,因為調配會變得不再靈活,為了年份反而隻能在風味上妥協。

所以,隻有當威士忌生產商認為年份標識有助於銷售時,它們才會使用,當年份標識限制了生產時,又很可能會取消。

歸根結底,美國的陳年環境和蘇格蘭大不相同,對於美國威士忌來說也不是年份越高就一定越好的。

此外,對於一款威士忌來說最重要的其實往往並不是年份,而是品牌忠誠度,這和風味與價格息息相關,一旦堅持年份標識——尤其在美國這種陳年環境下,風味和價格就都會成為難題。

接下來我們再說說加拿大威士忌,由於著名的9.09%法則——加拿大允許威士忌生產商將最高9.09%的非威士忌蒸餾酒添加到他們的產品中,很多人可能會以為加拿大威士忌的陳年標準也會相對寬松。

Wiser’s Union 52利用9.09%法則往加拿大威士忌裡添加了52年的蘇格蘭威士忌

實際上,加拿大的威士忌法規和蘇格蘭非常類似,規定威士忌陳釀不得少於三年,而且其《消費稅法》相當嚴格,對於威士忌生產過程中的每個環節都有監管。

查閱加拿大的威士忌歷史,你就會發現標準在逐步提高。

1887年,加拿大法律規定威士忌的陳年時間至少為一年。

1880年翻了一番,至少陳釀兩年。

1974年,又頒佈了運行至現在的三年標準。

這個越來越嚴格的變化其實還是一個根本原因,年份標識對於加拿大威士忌來說是一種正收益,酒廠沒有美國生產商那樣的煩惱,尤其是當全世界其他地方的高年份威士忌都在漲價時,加拿大酒廠們適時為威士忌愛好者拋出了橄欖枝。

貴州醇的『真年份』概念曾引發行業諸多討論

白酒『真年份』是最近幾年來一種很高的呼聲,但是白酒的主流陳年方式和其他烈酒的橡木桶陳年相去甚遠,也就在標註年份這個問題上與其他酒類完全不同。

中國有句俗話『酒是陳的香』但是對於白酒帶有年份標識的白酒來說,由於國家目前沒有強制性法規,所以有酒齡加權、基酒年份標註、原酒年份標註和酒體風格標註等很多種『解釋方式』。

2019年,《白酒年份酒團體標準 T/CBJ2101-2019》頒佈實施。

這份由中國酒業協會制定的團體標準是目前白酒行業內唯一可依據的年份酒標準。

不過,由於團體標準沒有強制性,因此對年份酒行業亂象並無法形成有效制約。

參考其他國家的監管流程可知,真正要監管陳年,還真不是行業協會的事。

2021年12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顯示出了市場監管部門對年份酒標註信息的高度關注,白酒年份酒的硬性標準或許可期。

不過對於白酒來說,面對的其實是和美國威士忌類似的局面。

一款酒真正促成大家消費的原因還是風味和價格,標註年份對於白酒來說真是一件好事嗎?

還真未可知。

到最後,我們再來說說在年份標識上最混亂的朗姆酒。

如果你喜歡朗姆酒,就必須成為深知產區差異的專家,因為它們的原料、蒸餾器、陳年體系以及當地的法律規定都十分不同。

不過,隨著朗姆酒逐漸『威士忌化』,年份這個數字也就變得重要起來。

當我們聊年份時,往往有三種形式:一是靜態陳年,這是蘇格蘭威士忌那樣的計數方式,《最年輕的》酒在倉庫裡陳釀了多少年就能標註多少年。

但是對於朗姆酒來說,其原產地的天氣往往使得每年的蒸發率達到恐怖的7%,長時間陳年無法進行。

而運到歐洲陳年,又難免產生木桶污染的問題。

常規的操作是把朗姆酒裝入不銹鋼容器,到達目的地再裝桶,但這也不是萬全之策,顯然著名的Bellevue 1998就在到達歐洲之後被遺忘了6-7年。

二是一種動態陳年法,名為Vintage Pallet。

生產者把相同年份的酒重新分配,讓酒桶保持裝滿的狀態,然後他們就可以生產一些『單一年份』和『年份調和』。

而多個年份調和就導致年份標註的混亂,過去一些酒廠采用『加權平均』的方式標註年份《去年歐盟標準設立之後有改觀》。

Zacapa的solera陳年系統

三是更為復雜的系統——solera,這是著名的雪莉酒陳年系統。

由於過去曾受到西班牙文化影響,危地馬拉、巴拿馬和哥倫比亞的一些朗姆酒會采用solera,這也就導致他們標註年份成了一件很混亂的事。

Zacapa、Santa Teresa、Botran、Dictador和La Hechicera等品牌都表示采用solera系統陳年,瓶子上的數字往往不代表酒的實際年份,但又的確是有所暗示。

關於朗姆酒的年份之爭,其實最難有定論。

一方面,高端朗姆酒的浪潮愈演愈烈,那麼當消費者為高價買單時,一定需要一些可靠的背書;另一方面,那些不依靠『威士忌』邏輯的朗姆酒生產者的確也釀出了不少好酒,他們是否要在這上面作出犧牲,從而在風味和價格上作出改變呢?

這個問題還得交給真正愛酒的各位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