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有添加劑是否合規?低端白酒使用情況多,要杜絕擦邊球。《圖+文》

1、國家相關規定

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

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也包括在內』食品添加劑的正確使用對於改善食品的質量和檔次,保持原料乃至成品的新鮮度,提高食品的營養價值,開發新食品和改善食品加工工藝等方面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按最新的CB/T 20821-2007,GB/T 20822-2007、GB/T 17204-2008 、CB 27602014等國家標準,及新頒佈的(食品安全法》規定。

目前隻允許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添加GB 2760-2014規定的一些食品添加劑(主要是甜味劑和食用香料,如己酸乙酯等)。

而(傳統)的12大香型白酒中均不得使用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

甜味劑是目前白酒中使用容易出現問題的。

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CB 2760-2014於2014-12-24發佈, 2015-05-24實施。

配制酒,包括露酒(GB/T 275882011)主要產品例如,參茸酒、竹葉青、利口酒等。

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可參照執行。

2、白酒生產中存在的甜味劑問題

甜味劑是改善食品口味的一種食品添加劑。

按GB 2760-2014規定,可用於白酒(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加工的甜味劑包括糖精鈉、甜蜜素、蔗糖素、紐甜、異麥芽酮糖、赤蘚糖醇、木糖醇、羅漢果甜苷、乳糖醇等9種。

糖精鈉是最早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它不參與人體代謝,直接從尿液中排出體外,甜蜜素也不參與人體代謝,隻有少數人可將其代謝。

目前國際上對於糖精鈉、甜蜜素使用的安全性仍存在爭議,中國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可限量使用糖精鈉、甜蜜素、蔗糖素,在CCGF 103. 1-2010 《白酒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中將糖精鈉列入強制檢測范圍,結合近年來在白酒產品中使用甜味劑存在的問題談談以下看法。

(1)各香型白酒國家標準中均規定,不得加入非自身發酵物質,甜味劑(糖精鈉、甜蜜素、甜味素等)均是人工合成的非自身發酵物質,而市場上白酒產品引用了相應香型國家標準作生產標準,所以其產品中不得添加甜味劑。

而很多液態法白酒產品因生產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既引用各香型白酒國家標準為生產標準來提高產品檔次,又違規添加各種甜味劑,大打擦邊球,嚴重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2)利用多種人工合成甜味劑,混合使用來達到既不單項超標,又增加甜味劑使用量目的,鉆法規空子,逃避法律制裁;偷換概念,用『蛋白糖』拖蓋偷放各種甜味劑的真相。

復配『蛋白糖』是近些年來出現的一種混合型甜味劑,有些添加劑生產企業借用蛋白糖之名偷梁換柱,以少量蔗糖摻入大量的糖精、甜蜜素等低價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冠名蛋白糖,生產假蛋白糖。

(3)標簽標註不規范,按國標GB718-2011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在產品中使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等添加劑時應按GB 2760中規定標示添加劑的具體名稱,任何錯誤或不標註都是違反國標中強制性規定的,不少白酒生產企業都出現過上迷的標簽標註問題。

(4)各企業原材料進貨檢驗把關不嚴,造成白酒中被動添加糖精鈉的問題較為突出,是很多企業在生產勾調過程中,因使用含有糖精鈉等甜味劑的陳香劑、除苦劑、糟香劑、客香劑或復合調酒液等酒用香精香料,造成白酒產品中糖精鈉違規;二是部分企業因使用含有糖精鈉的外購原酒,而導致被動違規。

(5)多數企業對與甜味劑相關的標準、法規了解不夠,理解把握不足,從而引發銷用和亂用甜味劑等問題。

白酒產品存在的糖精鈉等甜味劑添加問題,這與當前白酒中、低檔產品占主要的結構,液態法白酒及新型白酒生產有關。

目前市場上大多數中、低檔產品按其生產工藝應劃入液態法白酒或新型白酒范圍,而不能引用各香型白酒標準。

通過對標準的解讀,可以這樣理解,液態法白酒應執行GB/T 20821-2007 (液態法白酒)、新型白酒(或稱新工藝白酒)對應GB/T 20822-2007 (團液法白酒)國家標準的規定。

編輯

按此理解,液態法白酒和新型白酒是可加入食用添加劑(包括甜味劑),事實上各道類生產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不少企業都在酒中添加如食用香料(如酸、酯)、甜味劑等改善酒質及口感,但又都不願承認自己這類白酒產品中使用了甜味劑這一事實,而目前市場上幾乎沒有任何中、低檔白酒產品標簽標識標註了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或甜味劑)名稱,都怕承認後影響產品銷售和遭遇同行指責。

目前多數中、低檔產品未按各香型白酒標準要求進行生產,標簽標註方面未嚴格按照CB7718的要求進行標註,卻在標簽上錯誤標註各香型標準作執行標準。

科學、謹慎,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劑,提高酒的品質和口味,引導消費者正確認識甜味劑等食品添加劑,並在生產和銷售過程中規范企業行為,凈化市場競爭環境,提高甜味劑等食品添加劑使用的透明度,杜絕在甜味劑使用上弄虛作假的行為,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規定,生產安全合格的中、低檔白酒產品,從而推動白酒行業的鍵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