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願意做哪個被罰酒的人嗎?《圖+文》

我們中國人的人情交際大多是在酒桌上面的,既然這樣當然就少不了酒了。

在酒桌上你是不是經常聽見這樣一句話『敬酒不吃吃罰酒』,由此可見『罰酒』在中國酒桌上面可謂是逐漸成為一個習慣,下面我們來看看關於罰酒的知識。

所謂罰,眾所周知,是處分犯錯誤或違犯某項規則的人。

酒局上的罰酒,通常也是對違犯某項規則的人,用讓其喝酒的方式進行處罰。

最為常見的罰酒理由,是對酒席遲到者的『罰酒三杯』。

大家都已經喝了一會了,你姍姍來遲,一點還沒喝,讓你先喝三杯酒,也算是幫你迅速趕上大家的進度吧。

否則,滿座皆醉你獨醒,是不是不太像話?

對遲到者『罰酒三杯』,可以說是愛酒者對情誼一種熱忱的表達。

在河南一些地方,宴席上會把魚頭對準客人,一旦魚頭對準客人,餐桌的轉盤就不能動,動者會被罰酒。

罰酒名目太多,以多讓別人喝酒、自己不喝為樂,在我看來不是愛酒、尊重酒。

當然,罰酒的理由也有文雅的,比如紅樓夢裡的娘兒們行酒令取樂,稱『酒令如軍令,令出必行,違令罰酒』。

李白《春夜宴從北桃李園序》中,有『如詩不成,罰依金谷酒數』。

《中國詩詞大會》中的『飛花令』,原本就是古代一種喝酒時用來罰酒助興的酒令。

《新周刊》曾有一篇文章說,曾聞某圈飯局有一特殊規定,席間諸位,說話如果涉及『皿煮』二字,罰酒三杯,涉及『腺症』二字,罰酒一杯。

據說某著名政治評論家不小心被連罰七次,最終醉臥酒場。

這算是當代最有特色的罰酒酒令了吧?

文雅的罰酒,大家大多記得吟詩作文者,而忘記了喝酒、罰酒者。

東晉時,王羲之邀請謝安等41位文人雅士聚於會稽山陰(今浙江紹興)蘭亭,曲水流觴,飲酒作詩,並當日所做的37首詩匯編成集,這便是《蘭亭集》,王羲之還寫了著名的《蘭亭集序》。

不過,他們中有16人,『詩不成,各罰酒三杯』。

未寫詩顯擺,卻多享受了美酒,究竟是虧了還是賺了呢?

其實,酒桌上,自覺罰酒,常常是能獲得好處的。

有個『罰酒賞器』的典故。

唐朝的裴弘泰,是個管理驛站的小官。

有天地方官下來視察工作,舉行工作酒宴,他去遲了,大家罰他酒,他說,『我認罰,不過有一個條件,凡是我喝過的酒,那酒具就歸我』,結果大家的注意力全在讓他喝,提什麼要求都答應,他得到了一大批酒器的意外收獲。

這就是關於罰酒的相關內容,你願意做那個被罰酒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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