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一:並不是酒精酒的亂象根源
——酒精的概念
酒精存在於所有酒精類飲料、部分醫藥化工產品裡,以及部分醫療和工業用途。
酒精的生產隻有兩種:細菌發酵和化學合成。
其中的發酵法,包括淀粉類、蜜糖類、亞硫酸鹽紙漿類原材料。
淀粉類發酵的主要是酒精飲料,蜜糖類發酵的是酒精,紙漿類發酵的是工業酒精。
酒精還有等級分類法。
根據國家《GB384-81》執行標準,分為優質、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其中的一、二級屬於食用級,三級屬於醫用級,四級屬於工業用級。
食用酒精的國家標準。
詳見2017年1月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發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酒精》主要內容:
以谷物、薯類、糖蜜或其他可食用農作物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業使用的含水酒精。
其中:酒精度《%vol》≥95.0,醛(以乙醛計)/(mg/L)≤30,甲醇/(mg/L)≤150。
氰化物 (以HCN計)/(mg/L)≤5,鉛(以Pb計)/(mg/kg)指標為 1.0。
所以說,正因為食用酒精在人們的生活中用途最廣,成分很復雜,所以國家管理嚴格、規范。
可以說,食用酒精本身沒安全問題。
——酒精的區別在於用途
理論上,酒精本身並沒有區別,都是乙醇,區別在於酒精裡其他物質和含量,同時根據酒精的用途,決定要不要排除所含的其他物質。
譬如工業酒精,不是用於吃喝,就不用考慮食品安全,只要保證足夠的酒精濃度就行。
所以,害人的甲醇,就沒必要提取出來。
但是食用酒精就要盡量剔除甲醇,把含量壓低到標準范圍以內。
——酒精的價格差別很大
工業酒精制備成本很低,價格也便宜,於食用級差著幾倍。
今天的價格,工業酒精1600元/噸,食用酒精8500元/噸。
這個差價,就是酒精酒初期屢屢違法案發的動力源頭。
一斤酒的材料成本還不到一塊錢,而且還是現在的價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會更便宜。
所以違法分子敢鋌而走險。
——食用酒精不再是『高度白酒』
在酒精的定義裡,食用酒精稱為『發酵型蒸餾酒』。
就是說,食用酒精其實就是高度白酒。
但是,我們生產的酒精,早就有了本質的改變,不再是『高度白酒』的概念,而是真正意義上的酒精了,材料裡沒了谷物。
酒精二:問題出在怎麼用上
——酒精還是好酒精
國家在1984年對酒企放開糧食市場,迎來傳統糧食酒生產大爆發。
隨後的新工藝白酒,當時占市場主流的紅薯酒、包谷酒沒人買了。
可是,新工藝白酒的巨大生產能力,是重要的國有資產,不可閑置。
1987年,國家輕工業部在山東主持召開了全國食用酒精座談會,主題討論了產能轉化,擴大食用酒精的生產。
1989年國家首次頒佈了食用酒精的執行標準《GB10343-89》,各地原有酒精廠迅速完成技術改造,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開足馬力投入生產。
——旺盛的市場需求給白酒生產打了雞血
這個時期,人們解決了肚子問題,腰包也有點錢了,開始追求生活質量。
首要標志就是酒,白酒的需求因為三大原因,受到強烈刺激,市場因此猛然爆發:
●人們物質水平的提高,社會文化娛樂還沒開展,喝酒成了最大的娛樂;
●新工藝白酒退場留下的巨大市場空洞;
●三精一水勾兌酒的巨大利潤空間。
再加上名酒漲價,買不起也不願買,大眾白酒形成極度的旺銷。
譬如河南各地都有『一年喝倒一個牌子』的現象,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
這些被喝倒的牌子,都是當時市場價格在10-20元的主流白酒。
這種形勢,催生了一個黑色產業,就是造假酒。
——低門檻的暴利導致了造假亂象。
早期的造假酒,采用的是用劣質酒冒充好酒,坑蒙拐騙牟暴利。
有了酒精勾兌技術,這一切就簡單多了。
用造假者的行話說,比直接搞假的還爽,又簡單,又便宜。
酒精比劣質酒便宜多了。
所以,低技術+酒精+市場需求,就成了白酒市場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開,很難合上。
——假冒白酒引燃了白酒市場。
假酒猖狂,害了無數酒民的健康,甚至丟了小命。
也完全破壞了白酒的聲譽,以致於沒人再相信還有好酒,糧食酒。
但是假酒也有一個功績,客觀的說,我們沉穩幾千年的這個市場,就是假酒激活的,當然也可以說成搞亂的。
因為假酒橫行,白酒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勾起好奇心,從而激發了社會購買力,市場因之爆發。
從另個角度分析,造假者的低風險高暴利也對周邊人有著很大的誘惑。
尤其在『一切向錢看』新觀念影響下,只要掙錢,別說沒什麼風險了,就是有也敢做。
所以,造假酒成了白酒制造行業的潛規則,酒精酒當糧食酒賣,最終在國家嚴加管理下走向了規范,才有了如今的酒精酒。
酒精三:國家頻念緊箍咒,規范市場下大力
——造假亂象觸目驚心。
最有名的是1998年春節發生在山西朔州地區的假汾酒惡性事件,喝死20多人,禍源是工業酒精。
2014年9月份發生在江蘇南通一家擁有50年釀酒歷史的酒企,用陳化糧做了2.4萬噸黃酒,結果查出有致癌物,黃曲黴毒素。
經南京《現代快報》披露後,引起股市震蕩,9月23日釀酒板塊全線躺槍大跌,貴州茅臺當即打回原形。
——酒精酒生產商的鬱悶。
正規的酒精酒生產企業還是占有絕大多數,但避免不了小動作。
他們也有一肚子冤屈,還有苦沒處說,沒法說,不能說。
譬如酒精酒有國家標準,這上面不敢胡來。
可是生產所需的酒精、香精,也都執行的國家標準,為什麼消費者就是不買賬呢?
況且酒精酒本身技術算不得成熟,盡管已經做得很好了,但是距離真酒還有一定的距離。
所以各家在運行過程中,不斷有配方改動,難免有出格現象。
譬如為了具有真酒掛杯效果,有酒企就添加塑化劑。
此類信息不斷被披露,酒精酒名聲就越來越壞。
就這樣一隻老鼠壞一鍋湯效應蔓延,無法堵止。
——國家出重拳打擊亂象。
假酒事件頻發,都是因被發現和打擊而披露的,由此證明政府對假酒的懲處力度從來沒放松過。
在酒精酒執行標準制定和嚴格執行條件下,2017年又對食用酒精的執行標準做了新的規定,再次明確食用酒精必須是
『以谷物、薯類、糖蜜或其他可食用農作物為主要原料,經發酵、蒸餾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業使用的含水酒精』
這裡的『可食用農作物』一詞很關鍵,譬如陳化糧也是谷物,但是不符合『可食用』要求,所以做的酒精不可兌酒,隻可兌汽油。
同時也說明這裡有漏洞,盡管陳化糧有鑒定標準,實際中陳化糧很多還是好糧食,沒有什麼黴變,隻是時間到期。
於是就有了利益鏈,還沒黴變的陳化糧存在出現食物鏈的可能。
酒精四:真正的問題在於執行標準
上篇文章《不得不買的酒精酒:有了高科技,還做不成放心酒,背後原因不簡單 》說到我們酒精酒的先天缺陷,
『在不去除酒精雜質的條件下,盡一切努力改變風味。
所以無論怎麼做,也做不出釀造白酒的品質』。
意思很明確,我們酒精的執行標準和白酒的實際標準不是一回事。
也就是說,生產的食用酒精完全符合國家的標準,但是卻不一定符合白酒執行標準。
因為傳統的白酒成分和酒精的成分不一樣。
也就是說,酒精酒本來不該一味地模仿糧食白酒。
這就是我們酒精酒生產的一個死結。
想要走出這個死胡同也不難,順著這個思路:酒精酒由食用酒精、水、香精組成;釀造酒由食用酒精、水、香精類物質組成。
兩者沒什麼區別,隻是釀造酒的香精類物質是自帶的。
這些物質既然是釀造過程中產生的,按著現代科技手段,單獨做出來不會需要攻關。
就像味精雞精,就是糧食裡提取的,不是化學品,吃了沒問題。
如此替換化學合成的香精,百姓就會接受,不再拒絕。
第二個思路,生產與國際接軌的酒精酒。
同時做好糧食酒,兩種風味的白酒並行不悖,相得益彰。
其實我們有過這個思路,可惜走的不對。
譬如江小白,就是鼓勵年輕人白酒兌雪碧,學西洋人的喝法。
想法很對,可是你沒想著你是小曲糧食酒呀,怎麼可以兌其他水性物質呢?
肯定失敗啊。
所以,江小白走不下去。
如果是純凈的酒精酒,像伏特加那樣,不僅可以兌雪碧,還可以兌任何飲料,包括面條湯。
所以,我們要改變酒精酒的思路,就要重新界定用於勾兌白酒的酒精標準,以及酒精酒工藝標準。
否則還是當前這樣,用一大堆化學品香精模仿糧食酒風味,走不出死胡同。
盡管酒精是好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