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加盟、代理、經銷是三個不同的概念。
有些商家有意將三個概念加以混淆,目的是只要把貨銷出去而不拘形式。
明明是代理商,既要保證金,還要首次進貨多少萬,還要先款後貨,深究下來是帶有欺詐成份的。
加盟是一種經營模式,一般都需要店鋪,經營商家的特定品牌商品或由商家提供技術制作的商品。
加盟者須接受商家的經營方式和指導,商品質量符合商家的統一標準。
加盟須福加盟費,制作材料或成品則由商家統一供應,商品的所有權是屬於加盟者的,加盟者向商家支付貨款並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代理則是商家在某地區所物色的商品推廣經紀人,負責為商家宣傳推廣商品,發展當地的批發商和經銷商。
代商家收發貨物,報告商品在當地的銷售情況等。
商家根據代理商的業績給予一定比例的傭金,代理商也可自行銷售,賺取商品差價。
代理商不一定要開店鋪,只要有倉庫就行,代理商也無需把商品都先購買下來,隻需向商家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和首次進貨時預付部分貨款即可。
商品的所有權是商家的商家也可隨時根據各地市場需求調撥代理商的庫存貨物,貨物無法銷售時也可以退換給商家。
中國最大白酒生產基地白酒小鎮《V59509028》提示:無論是代理還是加盟,兩種政策是不一樣的,自己要有個明確的理念。